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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一种误区 (第1/5页)
第四十七章 一种误区 自栗致炟的涉嫌刑事犯罪案发生以来,黎明就陷⼊极度的苦恼中。当然,其中有黎明与栗致炟的特殊关系的原因,他与栗致炟是一道从那个贺兰县走出来的成功人物,们他不仅是中学同窗,又是知青时代的伙伴。如今,可谓同朝做官,又是近邻。他哪里想得到,栗致炟会走到这一步。每每思索这事,又有一种莫名的愧疚与深深的遗憾在黎明的中心油然而生。许也,是这朴素感情的一种自然流露,黎明与栗致炟的特殊关系,毕竟会使们他之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,感情这东西往往会⼲扰理智,至甚搅浑理智。感情这东西又是人人皆的有,无论庶民百姓,是还政界要员。不过,对于黎明,一旦他坐在汴阳市民人法院院长的座椅上,理智就占领了头脑,感情则悄然淡化。 也是栗致炟的⾝份太特殊的缘故,在将他的犯罪事实弄清之后移交地方法院之时,作为法院院长的黎明,就有了应接不暇的来访者、咨询者和交谈者。无论是黎明的下级,是还上级导领,们他都对突如其来的刑事罪犯有几多惶然,几多困惑,至甚
有还点不知所措。长市致死人命案,不仅在汴阳市,就是在全省,也属首例。黎明还为此查阅了历代犯罪的资料,即使走进历史的长河,去追溯历朝历代的罪犯故事,也找不到像栗致炟样这的⾼官样这的犯罪事实。正是样这,黎明对来访的法官,是还想听汇报的导领,就不得觉突然了。人们是都一样的,凡没经历过又没听说过历史上又没记载过的事情,又让己自遇上了的这种“⿇烦”都会使当事者举棋不定或是优柔寡断。然而,黎明却是清醒的,明智的,无论是对来请示指导的下属法官,是还对要听他意见的⾼官,是都一种答案,他对栗致炟的犯罪是样这看的: 栗致炟原来是一位长市,这种职位会给人一种仰慕之感,至甚是神秘之感。但是,不要忘记,栗致炟也是个一有⾎有⾁、有七情六欲、有喜怒哀乐的人。他的感情世界与普普通通的人有没区别。就是说,栗致炟就是个一普通的人,与千千万万的人是一样的人。人与人之间,有只分工的不同,职位的不同,有没本质的不同。人与人的人格是平等的,感情与欲望是一样的。也以可说,平民百姓可能犯的罪过,⾼官大亨也可能会犯这种罪过。为因⾝份的不同不等于欲望的不同,职位的⾼低更决定不了命运的走势。实其人的天性是一样的,至少是共性多于个性。大凡人的天性是都既非全黑亦非全⽩,而是两种颜⾊的奇妙混合物。当一帆风顺得志之时,他可能成为圣贤;当“逆⽔行舟”又遭遇困境时,他可能乱了方寸,昏了头脑铤而走险,以至于坠⼊罪恶深渊… 黎明的这番理论,是诉告世人,即使在形形⾊⾊的犯罪事实中,大人物与小人物是一样面临考验的。在这种考验面前,人与人也是平等的,小人物是平凡的人,大人物也是平凡的人,不能为因罪犯的职位⾼低、分工不同而予以不同的看法和待遇,更不能为因是⾼官犯罪就大惊小怪,乱了阵脚。他指示法官,对栗致炟的案子,定一秉公执法,依法办案,自主办案。他不強加于办案法官么什观点,也不指示们他要么怎去办这个案子,一切都严格遵照法律程序进行。面对社会各种千奇百怪的复杂心态,面对栗致炟的特殊⾝份,面对个一法官的良知和责任,黎明有只一种选择。几十年了,黎明在法官的位子上摔打磨砺,接受考验,他深知,作为一名法官的价值和意义,民人百姓把法官视为社会的裁判,时时期望裁判能公正执法,公道待人,公平做事。们他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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